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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温州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匿名 来源: 温州经济人研究中心 日期:2012-04-28阅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委办传【2012】64号文件精神,温州市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参评要求。调研成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及历次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材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可供操作的对策建议,对努力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目标,推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2、评选范围。2011年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协机关)单位和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已参加市级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评选的调研成果不参评;涉密调研成果不参评;评价体系类调研成果不参评;市委政研室作为承办单位其调研成果也不参评。
3、推荐申报篇数。各市直单位不超过2篇,各县(市、区)不超过4篇,其中第一人称作者限报1篇。
4、参评的调研成果须形成书面材料,每篇字数不得超过8000字(不包括附件)。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被党委、政府有关文件采纳的,可作为附件报送。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
二、组织工作
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由市委政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审。各县(市、区)委政研室、市直单位调研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区)、本单位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三、奖励办法
1、调研成果设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2、奖励证书的署名限于调研成果的主要组织者和执笔者,每篇调研成果署名不超过5人。
3、获奖成果由市评审委员会汇编成册。有关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请与市委政研室调研处联系(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330室,邮政编码:325009;联系人:鲍式谦(电话: 88968789,传真:88968800)。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报成果务必于5月2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713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2、上报时,需提供《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份和参评调研成果一式七份,统一为word文档,A4纸,仿宋小3号字。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邮箱:wzukyc@126.com 。 联系人:周美琼   联系电话:86596016               660459
3、市委政研室于5月底前评定优秀调研成果。
  
附件: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