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做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我省“两个先行”发展大局中铸魂、塑形、赋能的强大力量和作用,切实把《条例》的有效实施转化为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扎实推动“两个先行”的思路举措,9月21日,由省社科联组织的《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联主席盛世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主持会议。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辛向阳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卢建平教授,省社科院院长何显明教授,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副主任委员梅新林教授,杭州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卓超,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宝敏,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教授,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亦秋,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沈满洪教授,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周江洪教授等11位相关领导和专家,结合自身工作以及我省社科界实际,对《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机制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系统解读,并从做好《条例》任务分解、落实部门促进职责、发挥社科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条例》定位精准、举措有力、导向鲜明,将党委政府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时代要求、规定程序,具体有效地转化为地方法规的明确规定,是我省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成果,也是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有序赋责、有效赋能和有力赋权。全省社科工作者和社科界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以坚决守好“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总结浙江实践、推动理论创新上展现新作为。要更加聚焦社科强省这一重要目标,通过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出更精美的文化盛宴,建构更精致的社科符号,坚决为“两个先行”扛起述学立论的职责使命。要牢牢把握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这一根本目的,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文社科素养,加快构建以文化力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新格局。

盛世豪指出,制定和出台全国首部哲学社会科学地方创制性立法,是在“两个先行”中推进文化先行,在文化先行中坚持立法先行,在立法先行中实现浙江先行的重要体现。他表示,要以《条例》的深入实施为契机,奋力打造学习研究阐释新思想理论高地,努力生成更多具有浙江特色、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着力破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社科工作格局,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他强调,下一步,要以清单化管理推进任务分解,以系统性集成强化部门协作,以整体性理念实现全方位促进,切实将《条例》的贯彻实施,转化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引和强大动力,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党校、在杭高校社科联、杭州市区级社科联负责人,以及之江社科青年学者、智库联盟、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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