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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方益权教授多项研究成果被省市两级采纳应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9-14阅读:
        7月28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温州等五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草案)》,标志着温州正式具有地方立法权。今年,温州市将“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作为“10+1”重点改革项目。为促进健全温州市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温州市地方立法能力,我校亚太社会治理与社会法治研究中心方益权教授受温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托,就提升温州立法能力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开展深入研究,在立法选题能力建设、立法机制建设、立法程序建设、立法评估能力提升等方面形成系列研究成果,被省市两级多次采纳应用。其中《新常态下加强温州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在被温州市委市政府多个重要文件采纳后,被中共浙江省委《法治浙江建设2014年度调查研究报告》采纳应用。
日前,方益权教授主持的研究成果《建议成立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加强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再获市领导批示。在该研究报告中,方教授认为温州拥有地方立法权,是推动法治温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温州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化、信息化、时尚化、都市化、国际化“五化战略”的重要机遇,为进一步汇聚国内外法学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在立法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力量,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提高温州地方立法质量,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温州大学、温州市法学会为牵头单位,以独立的社团法人或事业单位为组织机构,成立温州地方立法研究院,依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和温州市法学会在法学研究领域的研究力量并以之为桥梁,吸纳省内外相关立法研究力量,以第三方身份承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部门的立法项目,通过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购买服务、课题合作、立法论坛等多元化方式,着力建设成为对我市地方立法具有坚强支撑力量的重要研究基地。该报告被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研究室主编的《社情民意》采纳应用后,常务副市长陈作荣同志批示:“建议可行,请法制办提出具体意见。”据此,我校人文社科领域将可能再增加一个重要研究平台和直接对接地方政府决策的特色新型智库,为提升我校服务地方能力,促进我校新型特色智库建设增添新力。
方益权教授撰写的《着力提高我市地方立法选题能力的建议》《关于地方立法中“去部门利益”的建议》《构建公众有序参与温州地方立法的有效机制》《关于统筹建立精干、管用的温州地方立法专家库的建议》等研究报告被中共温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改革》(决策参考)以“温州市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研究”系列报告的方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受到各方好评和关注。
温州大学亚太社会治理与社会法治研究中心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大学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为促进温州人经济与地方治理研究,于2015年新设的特色性研究平台。中心主任由我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方益权教授兼任。成立以来,中心积极开展温州地方立法权相关问题研究,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