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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益权,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温州大学副校长。曾在浙江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或攻读学位。任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法治在线”高级专家顾问,温州市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温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委员,温州市政协委员。被评为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教学名师,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浙江省151人才,温州市551人才,温州市“四个一批”人才,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群英勋章获得者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重点项目等二十余项科研项目,主持浙江省精品课程《民法学》的建设工作;出版学术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权威期刊和一级期刊32篇);成果获得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研成果奖二十余项。主要从事民法学、教育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