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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商学院 日期:2019-05-24阅读:


各课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温州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温州市社科联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各类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进行第一次结题。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范围为2018年度立项的温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研究基地立项课题,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组织统一报送。第一次结题申报截止时间内尚未完成的课题,自动延期至2019年9月10日,无需递交延期申请,如届时还未通过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

2、结题课题按照立项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要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一级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文社科一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二级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三级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温州学刊》发表一篇;各类研究成果被市社科联《智库报告》采用及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等。

4、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此次所有结题评审总体淘汰率控制在10%以内。

5、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课题剩余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1、提交材料:《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2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复印稿2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2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2、结题成果说明: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已发表的论文(专著)提交复印稿、电子版各1份,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等正式发表后再补交原件。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1、提交材料:《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2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书面材料5份(匿名3份,不匿名2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2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2、结题成果说明: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形式提交。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1、每个课题结题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该课题结题审批书(附件1)的封面。课题电子文件夹应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其中文档包含结项审批书、论文和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及成果要报、结题汇总表。

2.单位请填写“温州大学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纸质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将材料装入贴有申报表封面的档案袋,电子版材料(结题审批表、成果要报、汇总表、结题成果)统一打包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由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统一报送市社科。

3.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6月2日前交温州大学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课题文件夹请以负责人姓名为题)至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005

邮箱:zjcswe@126.com

地址:温州大学北校区信息楼B210

    1.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社科成果要报.doc

    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doc



 

温州大学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