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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2014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wzrwzu 来源: 日期:2014-09-15阅读:
关于开展浙江省’2014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浙社科联发[2014]27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各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深入开展,省社科联决定2014年继续举办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周(简称“社科普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和实施“五水共治”重大举措,运用多样的形式和新颖的载体,大力倡导最美现象、弘扬最美精神,广泛开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理论与实践和人文社科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公众素养,集聚创业能量。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普及社会科学  建设美丽浙江。
名称:浙江省’2014社会科学普及周。
时间:2014年9月—10月。
  三、组织实施
社科普及周由省社科联主办,市、县(市、区)联动,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同步进行,自主组织、自主活动。
四、活动内容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筹划。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社科普及周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百名社科专家进百家社科普及基地”活动,推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社科普及项目。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美丽浙江”——浙江省人文社科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不断提高公众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县级层面要注重把活动重心向村镇延伸,继续采取社科专家小分队深入街道社区和村镇的办法,面对面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宣传,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主动支持、参与农村“种”文化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中的主力军作用。
2、整合资源,彰显特色。各市、县(市、区)社科联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文化特色,注意整合科普资源,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和品位,努力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精品项目。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力度,力争使开展的活动更多的上报纸、上网络、上电视,充分发挥媒体在社科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动员各级新闻媒体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扩大社科普及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4、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为加强对社科普及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浙江省’2014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全省社科普及周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要努力扩大参与面,充分动员高校、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社科普及基地积极参与,确保社科普及周活动有效开展。
请各市社科联将本市及所属县(市、区)社科普及周活动方案于8月25日前,活动项目表(主要活动)于9月10日前,活动总结于11月20日前,汇总后统一报省社科联科普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510室,邮编:310006)。省级学会、高校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及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参加省级科普周活动的项目申报表,在杭的请于9月10日前报省社科联科普处,外地的请报所在地社科联。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7月29日
  
注:1、各单位要围绕社科普及周活动主题认真研究,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2、各单位可视自身实际,申报参与多个活动项目(申报表可复印),一项活动填报一份申报表格(今年省级活动不组织广场咨询)。
3、请各单位在9月10日前将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后寄送至省社科联科普处。
联系人:方福明、杨亮,联系电话:0571—87057499 
 E-mail:sklkpc@163.com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A510室,邮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