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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关于2015年度中心自设重大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0-26阅读:
         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凝练基地研究方向,促进形成温州人经济研究标志性成果,现就中心2015年度自设重大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课题申报要求 
围绕“商人商会与温州人经济治理、温州人经济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温州人经济与文化社会发展、温州人经济与社会治理、温州人经济与经济移民冲突融合、温州人经济与创业创新”六个研究方向,鼓励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探索,提倡大范围问卷调查和多案例研究,鼓励在某个研究领域的系列深入研究,优先资助针对某个研究领域设计的“组团式”课题(如3到5位专家分别牵头,针对“商人商会与温州人经济治理”或其他领域,组团设计3到5个既相对独立、又有一定逻辑关系的系列课题)。
二、重大课题成果要求与资助额度
1.中心重大课题成果要求为“学术论文+专著”,即至少公开发表2篇2A级学术论文或1篇一级以上学术论文,另加一本学术专著。
2.课题专著初稿经中心按温州大学人文社科专著等级认定标准和办法组织专著级别认定,经认定为B级及以上的,由中心以“温州人经济研究丛书”组织出版,出版经费由中心统筹负责。
3.中心重大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每个课题8万元人民币。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签约后拨付课题经费总额的30%,课题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课题经费总额的40%作为课题二期经费,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总额的30%。
4.所有课题都需提交一篇4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成果”(或以“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的第二署名单位)。
三、课题评审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按拟立项课题数的120%确定入围选题名单,再经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确定中标课题, 中标课题负责人需与中心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四、重大课题过程管理
1.中心将对立项重大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提交课题研究进展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情况报告,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认定中期检查合格的,予以拨付课题二期经费。
2.立项课题负责人需以“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名义组织开展1次以立项课题研究内容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立项课题学术沙龙可与课题中期检查相结合)。
3.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可以申请提前结题。按期或提前提交课题结题申请和相关结题材料的,经中心组织验收鉴定合格的,予以结题并拨付课题其余经费。中心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提交结题申请者,一律撤题。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3日。
2.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文件发至中心邮箱。
联系人:周领;
联系电话:0577-86596016
电子邮箱:zjcswe@126.com
联系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11室
                              
 
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
                                   2015年10月20日